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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申报奖补政策及申报条件、材料、流程
以下是关于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的奖补政策标准以及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相关内容。如需政策指导欢迎咨询以下热线了解即时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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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申报扶持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其中:
风险补助类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单家创业投资机构年度累计奖励额不超过300万元。
投资保障类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按获得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优先支持投资研发项目的创投机构和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研发项目的企业。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及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居民企业并且获得有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编号或创业投资机构,均可申报。
2.承担有项目执行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截止10月31日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3.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指南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4.每个项目负责人2021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未验收的项目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立项项目获得支持后的第一年须在系统内填报“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表”。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专项条件
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投资项目的对象包括四川省境内的创业投资机构(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采用项目单位申报(无需项目负责人)。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本年度限申报一个项目。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一)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具有投融资功能,主要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公司制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成立1年以上(含1年)。
3.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2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出资人首期出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4.直接投资于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投资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是指由职业投资管理人组建的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公司制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成立1年以上(含1年)。
3.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管理的创业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直接投资于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投资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且获得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编号。获得投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投资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其中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其他附件支撑材料扫描上传。
(一)风险补助
创业投资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风险补助申报书》。
2.2019年度财务报表。
3.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到位支撑材料:投资协议、被投企业银行进帐单、被投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二)投资保障
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202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投资保障申报书》。
2.投资协议、企业银行进帐单、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3.2019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
4.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支撑材料。
5.企业用于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项目支出相关支撑材料。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申报流程
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地方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五)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