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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
以下是关于四川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相关内容。如需政策指导欢迎咨询以下热线了解即时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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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
(二)应当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机制,具备专门的工作机构和适应相关工作要求的专(兼)职人员,具备完成工作站工作任务的能力。
(三)最近3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四)具备完成商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能力。
申报单位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根据单位类型的不同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A.行业商协会类工作站
(1)行业商协会应在全省、地区具有行业代表性,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会员企业50家以上或年进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的会员企业10家以上;
(2)具备开展行业贸易摩擦预警信息收集、监测、评估分析工作的能力,按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贸易摩擦预警分析报告;
(3)具备协助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涉外知识产权等贸易摩擦案件及贸易壁垒应对工作的能力,按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贸易摩擦效果评估报告;
(4)具备开展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培训、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和实施贸易调整援助的能力。
B.科研机构类工作站
(1)科研机构应在全省、地区某一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权威,有国际贸易、WTO规则、贸易壁垒、产业安全与竞争力、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研究人员;
(2)具备开展贸易摩擦预警信息收集、录入、评估分析工作的能力,按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贸易摩擦预警分析报告;
(3)具备国际贸易摩擦案件、贸易壁垒应对评估分析能力,按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贸易摩擦效果评估报告、贸易摩擦典型案例汇编;
(4)具备开展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和实施贸易调整援助的能力。
C.专业信息服务公司类工作站
(1)具备开展重点国别、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预警信息收集、监测、评估分析、发布的能力,按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贸易摩擦预警分析报告;
(2)具备实施贸易调整援助的能力;
(3)具备开展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服务的能力。
四川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向商务主管部门递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件。
(一)《四川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申报单位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
四川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向单位注册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表等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经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商务厅组织评审。
(三)同一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省级和市(州)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