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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放心家政”及“新徽菜·名徽厨”暖民心行动政策申报资助奖补和认定时间材料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说一说2022年合肥市“放心家政”及“新徽菜·名徽厨”暖民心行动政策申报资助奖补和认定时间材料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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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放心家政”及“新徽菜·名徽厨”暖民心行动政策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 2023年2月15日。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方法
企业单位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申报通知,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是关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中发布的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市商务局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兑现流程
1.企业单位申报主体提供纸质申报材料2套(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报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电子版申报材料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同步报送。
2.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政策申报截止日之后,及时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完成资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审核,2月23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签署明确意见的企业单位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1套。
3.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局提交初审意见后,由市商务局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组开展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商务局网站、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
合肥市“放心家政”及“新徽菜·名徽厨”暖民心行动政策申报补贴条款、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 支持“互联网+家政”发展
条款内容:对年网络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且年总营业收入超过400万元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网络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且年总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
(2)年总营业收入超过400万元;
(3)年网络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及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4)人社部门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认定文件;
(5)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纳税(不含税)材料或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6)通过合肥市家政服务综合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网上业务订单信息统计(订单号、下单时间、预约用户、服务人员、服务项目、订单金额等)及相关截图;
(7)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二) 支持举办餐饮美食节
条款内容:对在我市举办的品牌餐饮美食节会活动的主办企业(社会团体)择优给予支持,单场活动总费用不低于30万元的,对活动投入费用给予30%的补贴(最多择优支持3场),单场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40万元。
申报条件:
(1)考虑到疫情防控和活动效果,活动实行备案制,主办企业(社会团体)原则上应于举办前至少20天在市商务部门备案(本实施细则下发前举办的活动,应在细则下发后1个月内到市商务部门备案);
(2)活动主题为“新徽菜名徽厨”,活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技艺展示、美食品鉴等,活动参与企业及商户不低于15家;
(3)单场活动总费用不低于30万元;
(4)活动的计算时间为政策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报材料:
(1)活动方案(提前报至市商务部门);
(2)书面申请报告、项目情况简介及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3)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举办活动相关材料:场地租赁合同(如有)、活动参与企业及商户名单、活动开展期间实景照片,活动宣传海报、宣传合同协议(如有)、费用支出票据明细及发票(当年度、不含税)等;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项目实施方案、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发票,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
(7)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8)活动结束后15天内提交活动总结。
(三) 支持徽菜餐饮连锁发展
条款内容:对纳入限上统计的徽菜餐饮企业在肥每新开设一家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直营门店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条件:
(1)纳入限上统计的徽菜餐饮企业;
(2)当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内新开设直营门店,正常营业且面积符合要求;
(3)新开设门店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有固定地址的公共营业场所,不包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食堂;
(4)直营门店是企业拥有的店铺包括全资拥有和控股拥有,表现为分公司,子公司(控股)。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及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4)新开设直营门店名单、营业执照(新开设门店)、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书)、门店(内外部)照片、当年度最后一个月及申报期内近一个月交易流水(业务系统截图和支付平台交易记录);
(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附则
1.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各项奖补资金的单位须提交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本通知中的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单位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得同一奖项的,就高不重复。
3.本通知中的所有政策项目实际兑现资金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总量控制,如审核兑现资金总量超出预算安排,则按等比例缩减原则予以实际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