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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太仓市专利申请奖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条件材料
关于苏州市的专利申请奖补政策,以下分享苏州市太仓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的奖补政策细则、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相关内容,如有需要欢迎免费咨询热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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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答指导:15005600923
苏州市太仓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奖补
1、单位委托依法执业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奖励15000元/件;未委托依法执业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奖励12000元/件;已享受实质审查资助的应予以扣除。个人(含2人以上)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奖励2500元/件(限5件);
2、单位通过技术交易等方式引进太仓以外的有效发明专利予以奖励。委托注册登记或司法登记在太仓市范围的依法执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引进国内发明专利技术,经审核确认,奖励15000元/件。未委托注册登记或司法登记在太仓市范围的依法执业的专利代理机构,经审核确认,奖励10000元/件。引进专利申请日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奖励不超过30件/家;
3、已享受资助奖励的发明专利原则上自授权或引进之日起3年内维持有效并不得转出本市范围。企业有效发明专利转出本市或未期满自动放弃的,3件(含3件)以内的,在当年享受政策中抵扣15000元/件,当年抵扣金额不足的在下一年度中继续抵扣;3件(不含3件)以上的,3年内不得申报专利资助和奖励;
4、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奖励400元/件;
5、国内发明专利年费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资助。单位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进入国际受理阶段,资助2万元/件,获得国外授权奖励5万元/件/国,同一件专利在多个国家授权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苏州市太仓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条件
注册登记在太仓的个体工商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单位以及本市户籍的个人,且为该专利的第一申请人或第一专利权人,可申报专利资助奖励资金。
苏州市太仓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材料
⑴国内专利奖励申报: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奖励:《太仓市专利资金申报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专利证书,需加盖公章。
引进有效发明专利奖励:《太仓市专利资金申报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专利证书,引进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国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奖励:《太仓市专利资金申报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专利证书,需加盖公章。
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太仓市专利资金申报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专利证书、年费收费收据,需加盖公章。
PCT专利受理资助:《太仓市专利资金申报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申请费复印件、检索费等相关费用收据,需加盖公章。
PCT专利授权奖励:《太仓市专利资金申报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国外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授权公布文本及中文译本,需加盖公章。
⑵专利奖奖励申报:
《太仓市专利资金申报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发明人奖、杰出发明人奖相关证明文件。
⑶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相关要求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