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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分享-南京市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条件方式材料流程及奖补细则
先来回顾一下小编前面的文章《汇总!2022江苏省各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及奖励补贴政策》,该文章主要介绍了关于江苏省各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奖补。此次的文章主要围绕南京市内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项目所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展开。文章最后,小编还会将奖补内容再次进行阐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随时咨询小编。
先来回顾一下小编前面的文章《汇总!2022江苏省各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及奖励补贴政策》,该文章主要介绍了关于江苏省各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奖补。此次的文章主要围绕南京市内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项目所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展开。文章最后,小编还会将奖补内容再次进行阐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随时咨询小编。
政策解答指导:15005600923
南京市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南京市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方式、南京市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南京市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流程。
南京市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建设主体:在宁已建有市级工程中心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新技术企业。
2.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3.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与20人。
4.研发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5.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6.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与中心研究方向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7.申报企业需提供2021年“南京市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中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1、107-2表)或国家高新区技术企业及区外高企统计年报表(GQ-004、GQ-005)。
备注:按照省科技厅要求,本年度江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江宁开发区各自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符合省级工程中心建设条件的外资企业不限额申报。
南京市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按照江苏省工程中心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内容准备,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胶装订),一式二份。
2.申报的纸质材料经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申报书电子稿(不含佐证材料)、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南京市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1)行业需求分析
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今后发展趋势,江苏产业现有的优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组建对相关产业发展、企业创新的作用与意义等。(限1000字内)
(2)项目实施基础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填写:主营业务及企业在行业中主要优势,上年度销售收入、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等;
2、项目负责人、人才团队及运行情况;
3、现有研发基础条件(研发场所、中试基地、仪器装备,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时间);
4、近2年来承担市级以上的主要科技项目,申请及授权的专利、新药证书、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列表说明具体名称、申请或授权号、类型等简要内容)。
(3)项目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
1、总体目标
2、研究开发的方向
3、项目的组织功能构架(框图)
4、项目建设地点
5、主要任务及考核指标(建设期3年)
(1)硬件建设任务
(2)研究开发主要任务
(3)领军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任务
(4)管理体制与运行体制建设任务
(5)主要任务与具体考核指标简述(限500字内)
(4)项目实施计划
1、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资金来源与构成比例
2、项目建设经费的支出预算及仪器设备添置清单(表格形式)
3、项目组建的计划进度与阶段性考核指标
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清单(姓名、年龄、单位、职称/职务、岗位业务、为本项目工作时间等)
(5)相关附件
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批文复印件
2、近2年申请及授权发明专利、行业标准等证书复印件
3、近2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南京市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表号:107-1、107-2)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号:GQ-004、GQ-005)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6)审查推荐
(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
(三)《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表(外资企业)》
(四)《项目基本信息表》
(五)《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国家高新区和江北新区)》
南京市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流程
1.在线咨询:15005600923
2.启动评估:专家团队上门评估,技术交底,立项启动申报
3.申报项目:组织申报材料,聘请专家预审,保证材料质量
4.项目公示:累计服务1万+企业通过认定
5.后续服务:实时关注政策动态,随时为企业匹配相应政策,辅助企业获得奖补或荣誉资质
南京市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奖补
(一)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补贴
南京市:新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开展绩效考评,3年为一周期,按产业领域分年度组织实施。对考评结果优良的高给予200万元奖励,优良率不超过30%。获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分三年给予高1000万元支持。
鼓励企业设立各级博士后站。对南京地区新入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国家博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博站”)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资助。新入选国家博站分站、省级博站分站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入选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市级准博站”)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企业博站(含分站)成功升级的,按资助标准补齐差额。激励博站单位争先评优。突出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提升国家博站(含分站)、省级博站(含分站)建设水平,每年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评选南京市优秀博站单位,给予南京地区评估优秀的博站单位10万元奖励。对博士生导师引荐外籍博士后进企业国家(含分站)、省级博站(含分站)的,每引荐一名外籍博士后给予2万元奖励。国家博站分站、省级博站分站每新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单位2万元。对企业国家博站(含分站)、省级博站(含分站)的全职在站博士后,在站每满1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长支持2年。对入选‘市博士科研资助计划’的国家博站、省级博站的项目,由市财政择优资助,每个项目5万元。对入选‘市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国家博站、省级博站的全职在站博士后(省属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除外),市财政择优资助,在站每满1年资助5万元,长资助2年。对引进或者出站后在宁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入选紫金山英才先锋计划,高给予350万元资金资助。在人才项目评审时,企业博士后在站工作经历视同设站企业高管任职经历,予以优先支持。
江北新区国家500万(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建邺区:支持企业加快前沿核心技术、安全生产技术的研发、转化和示范应用,对获得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认定的,分层次给予运营单位高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贴。对获得市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层次给予运营管理单位高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企业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纳统额的1%,高20万元奖励
雨花台区:对涉软产业领域内新成立的市、省、国家涉软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重点支持新获批的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每家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软件谷牵头申报)
六合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纳入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实施产学研精准合作“千家百企计划”,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补贴本年度已支付到账经费的50%,每家每年不超过10万元,同一项目支持长2年。
江北新区:对新获批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平台建设单位500万元。对推动新区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其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高淳区: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5万元(同级中心享受一次,同一年份就高执行)奖励;对企业研发机构区级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的,给予每家高10万元奖励(市区不重复奖励)。对规上工业企—4—业、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在一线城市设立的“飞地”型研发机构或在重点高校院所设立研发实验室的,经登记备案后,按照绩效给予租金或研发投入的30%补贴,高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