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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补贴兑现!2024年度合肥市建造转型升级改造及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申报流程材料及补贴标准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3/18     浏览次数:    

  支持智能建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既有建筑改造等补贴兑现!合肥市2024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转型升级和既有建筑改造及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城乡建设部分)〉的通知》(合建〔2023〕50号)

  一、奖补范围

  1.支持智能建造: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筑业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项目,按投资额 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已享受2023年度政策奖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24年度奖补。

  2.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根据建筑面积分别按100元/㎡、150元/㎡、50元/㎡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3.既有建筑改造: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改造后节能率达到20%的,按核定的改造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项目补助标准另加3元)补贴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奖励。

  

  二、申报主体

  1.支持智能建造:注册地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等建筑业企业。

  2.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

  3.既有建筑改造: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申报主体应为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改造项目的所有权人或受所有权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使用权人或节能服务机构。

  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政策第5条:支持智能建造

  政策内容:对工业、建筑业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在智能建造领域相关软件、上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智能化设备等方面转型升级投资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等建筑业企业,且项目已竣工(上线),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2.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

  4.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当年度建筑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相关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6.项目竣工(上线)并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8.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政策第5条: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

  政策内容:对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根据建筑面积分别按100元/㎡、150元/㎡、50元/㎡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奖补条件:

  1.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于2023年-2024年期间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2.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项目获得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竣工或运行)标识证书;

  3.项目建筑面积分别不小于10000㎡(绿色建筑)、800㎡(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企业根据收到的部门通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确认企业银行账户、联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资金等信息,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三)政策第5条:既有建筑改造

  政策内容: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改造后节能率达到20%的,按核定的改造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项目补助标准另加3元)补贴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1.项目于2023年-2024年期间竣工;

  2.项目为合肥市50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建筑;

  3.节能改造合同甲乙双方皆非建筑所有权人的项目,需取得建筑所有权人授权;

  4.项目对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

  5.项目具备节能量审核条件,改造后实现建筑节能率不低于20%;

  6.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监测装置,验收前将一级能耗数据实时上传市级管理平台;

  7.项目提前向市城乡建设局申报实施计划。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2.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5.建筑物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无房产证的需提供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使用权人申报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还需提供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6.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7.经认定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节能率核定报告;

  8.节能改造、关键设备采购的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

  9.能耗数据上传市级平台截图

  

  三、申报及审核时间

  (一)支持智能建造和既有建筑改造

  1. 企业申报: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

  2.县(市)区、开发区初审: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6日。

  市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县(市)区、开发区提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提交联合审查小组。

  (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

  “免申即享”政策(企业根据收到的部门通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确认企业银行账户、联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资金等信息,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免申开始时间2025年3月25日,结束时间2025年4月24日。

  

  四、申报流程

  政策兑现按照“企业申报、县区推荐、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兑现公示、政府审批”等流程办理,其中“免申即享”政策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申报方法

  1.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

  2.订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3.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城乡建设局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4.各县(市)区、开发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分配的用户名登录系统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将审核过的企业申报材料按通知时间线上和线下统一提交至市城乡建设局。

  (三)审核、兑现程序

  市城乡建设局在政策申报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工作、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组(由市城建局、市发改委、市投促局、市财政局共同组成),开展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城乡建设局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需财政复审的除外),将政策资金预算拨付至市城乡建设局或下达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其拨付至相关企业。

  关于合肥市2024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转型升级和既有建筑改造及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合肥市建筑企业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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